
1月16日,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在福州召开。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,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,认真落实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一届八次、九次全会部署,总结“十四五”时期工作,分析研判形势,部署2026年医疗保障工作。会议传达了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全省医保工作的批示精神,局党组书记、局长黄昱作工作报告。
“十四五”时期,全省医保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锐意进取、担当作为,积极融入和服务新福建建设大局,进一步推广“三明经验”,为全国医保制度建设提供了福建经验;健全基本医疗保险、大病保险、医疗救助三重制度梯次减负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体系,医保制度不断完善;建立健全参保长效机制,实施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改革,扩大职工个账家庭共济范围,建立完善居民“两病”门诊用药保障机制,推行长期护理保险,保障水平稳中有升;先后将辅助生殖、分娩镇痛等40项生育医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,优化“出生一件事”,全面实行生育津贴“直发个人”,医保支持生育更加有力;深化药耗货款直接结算改革,赋能医药企业减负增效,深化即时结算改革,有效缓解医疗机构垫资压力,助力“先诊疗后付费”,以“数字赋能”便捷群众办事,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高;率先探索职工医保省级统筹、药械货款统一结算、药学服务收费、医保药品追溯码等多项改革在全国推广,医保改革持续全国领先,实现“十四五”圆满收官。
2026年是“十五五”开局之年,也是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、谱写新征程新福建建设新篇章的关键一年。各级医保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全国医保工作会议部署,持续为人民健康、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注入医保新动能,努力实现“十五五”医保事业良好开局。重点抓好八个方面工作:一是全面落实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,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,引导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衔接互补、差异化发展,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。二是加强医保基金精细化管理,积极推进基本医保省级统筹,构建事前预测、事中监测、事后评估的全流程管理体系,强化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管理,确保医保基金平稳安全运行。三是健全涵盖孕前、孕中、孕后的生育保险支撑体系,实施更加积极的生育待遇保障政策,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,鼓励商保机构开发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,助力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。四是优化医保支付结算机制,深化按病种付费改革,开展基金清算提质增效三年行动,完善总额预算制度,提高特例单议效率,扩大基层病种,全面落地国家医疗服务价格立项指南,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,赋能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。五是加强医保药品耗材目录管理,加快推进三明、厦门国家真实世界医保综合价值评价试点建设,支持定点医疗机构对临床必需的医保药品应配尽配,优化完善医药集采政策,深化医药价格治理,减轻群众用药负担。六是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效能,巩固拓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,持续加大飞行检查力度,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智能监管体系,深化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应用,守牢医保基金安全底线。七是强化两定机构协议管理,提高医保经办管理规范化水平,扎实推进医保领域“高效办成一件事”重点事项,深入推进“智慧医保”建设,打造智慧便捷经办品牌。八是常态长效开展“深学争优、敢为争先、实干争效”行动,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,持续擦亮“人民在我心中”医保民生党建品牌,推动以高质量党建促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。

会上,福州、厦门、泉州、莆田、龙岩市医保局和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作经验交流发言。

省委组织部、网信办、编办,省发改委、公安厅、民政厅、财政厅、人社厅、农业农村厅、卫健委、审计厅、税务局、药监局相关负责同志;各设区市医保局、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主要负责同志以及相关科室负责同志;省属各公立医疗机构负责同志;省医保局班子成员,驻省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,省医保局二级巡视员、各处室(单位)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。